迎接IFRSs的五個準備

轉載:經濟日報2011.9.6 社論 - 「迎接IFRSs的五個準備」

行政院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天宣布,我國正式邁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(IFRSs)元年,並邀請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(IASB)剛卸任的主席特威迪爵士(Sir David Tweedie)發表專題演講。誠如特威迪所言,採行IFRSs對資本市場及企業都有好處,企業可藉導入IFRSs,降低籌資成本、整合IT系統、易於財務報表合併、有助海外籌資,以及瞭解海外供應商、顧客及子公司財報等;但IFRSs畢竟與國內現制有基本精神的不同,關聯的配套準備須同步加速啟動。

目前全球已有超過120個國家採用IFRSs,預計2013年時將超過150個,美國的會計原則亦將完成與IFRSs的大部分接軌,可見IFRSs已是國際通用的會計準則。我國是國際市場的成員之一,不可能自外於此一國際趨勢,何況鄰近的主要競爭者如韓國、香港、新加坡及中國大陸等,亦已採用IFRSs。此外,我國正極力推動外資來台投資,更有愈來愈多的台灣企業到海外公開發行募集資金,都需要有一套與國際接軌的會計準則。

政府及相關部門亦已體認到此一趨勢,自1999年以來即參酌IFRSs,以逐步趨同接軌的方式訂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;不過,現行會計準則與IFRSs架構並未完全相同,部分公報的內容、應用實務或生效日期亦與IFRSs存有差異,造成我國企業到國外公開發行籌資而編製其合併報表時,可能需依IFRSs調節或重編,不僅增加企業成本,也影響國際機構對我國企業的公司治理評等。

因此,金管會經審慎評估後,於2008年10月宣布未來的會計準則,將以直接採用(adoption)方式與國際接軌,並即成立專案小組,將IFRSs公報的原文文字逐號翻譯。同時,考量企業需有足夠的時間準備導入IFRSs,又於2009年5月發布採用IFRSs的推動架構(roadmap),分階段推動企業採用,第一階段訂2013年起適用的公司為上市上櫃公司、興櫃公司及主要金融業;第二階段自2015年起適用,包含非上市上櫃、興櫃的公開發行公司、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等。

相較於其他導入IFRSs的國家,我國除給予企業較長的準備時間,金管會也邀請政府相關單位、企業及會計師等密集討論推廣、宣導的作法,以期將導入IFRSs的衝擊降至最低。這些具體作法包括:建置「IFRSs專區」宣導、提供中文翻譯的公報供民眾下載、成立IFRSs服務中心主動即時解答企業導入IFRSs問題、邀請企業主舉辦宣導會及提供意見等,並遴選四家標竿公司提供轉換範例。

不過,IFRSs是以原理原則為基礎(principle-based)的會計準則,與我國過去採取發布準則、解釋令等方式,詳細規範會計處理的精神有很大不同,導入初期的混亂難免。因此,在金管會宣布之後,接下來的五項工作亦須同步啟動,以盡其功:一、企業的決策者及會計人員對於IFRSs的架構、原理原則,應有深入的研究及瞭解,並以一般報表使用者的思維來編製財務報表;二、財政部雖已表達租稅將不因導入IFRSs而有變動的共識,但企業導入的實務細節甚多,財政部可參考當年實施兩稅合一的作法,主動邀請各界專家,對IFRSs衍生的稅負議題,集思廣益提出看法,並做成解釋及早提供企業參考;三、IFRSs的架構及思維與現制有很大改變,會計學術界對於IFRSs的教育,需有更整體的師資培訓及教學計畫;四、未來主管機關或司法單位於處理企業財務報表爭議時,需充分認知IFRSs是以原則為基礎的精神,應更尊重企業於交易當時所做的會計專業判斷;五、報表的使用者,包括投資人、債權人、主管機關等,亦應對IFRSs有一定程度的瞭解,俾能妥適應用公司財務報表,做為種種決策判斷的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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